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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外國人結婚登記所需材料及辦理流程
【導語】:福州涉外人員如何辦理結婚登記?在福州辦理結婚登記所需要的流程有哪些?相關信息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
辦理程序 | 1、填表:當事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到服務窗口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3、審核:受理人員對受理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審核,符合結婚條件的予以辦理,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予以退回,需補充材料的告知補充。 4、發證:審核完畢,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到收費窗口繳費后到發證窗口發證,取得結婚證書。 |
辦理條件 | 1、當事人男的年滿22周歲,女的年滿20周歲; 2、婚姻當事人一方為福州五城區居民,另一方為外國公民; 3、雙方均無配偶,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4、雙方自愿結婚; 5、雙方當事人共同到場?! ?/span> |
需提交材料 | 1、外國人的護照或其他有效的旅行證件; 2、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的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無配偶聲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直接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聲明,文件若為外文的,需要提供有翻譯資質的翻譯機構出具的翻譯件。(翻譯機構:博雅翻譯,) 3、福州五城區居民的本人身份證; 4、福州五城區居民的戶口本; 5、3張大2寸雙人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9元/對, 發改委、財政部計價格(2001)523號 |
辦理時限 | 1個工作日 |
辦理機構(科室) | 福州市涉外婚姻登記中心 |
辦理地址 | 福州市鼓樓區黎明街五號麗興大廈二樓,公交站點:小柳路南,公交路線:86路、97路、18路 |
辦理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季3:00—6:00) |
聯系電話 | |
投訴電話 | |
備注 | 如果是福州六縣二市的居民與外國公民結婚的請到福建省民政廳婚姻登記處辦理,地址:鼓樓區鼓東路44號,電話:87676173 |